教育教学

部门职责

科研处工作职责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2-08-27 14:50

科研处工作职责

科研处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工作职责是:

1.根据国家科学研究发展总方针,遵照国家、省有关部门及校本部的科学研究发展规划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负责编制全院的科学研究规划和年度计划;

2.负责科研管理制度建设,逐步完善科研奖励制度和实施细则;

3.负责建立和管理学院教职工学术档案,负责科研资料归口管理、存档工作;

4.负责组织全院科研、学术交流和对外学术活动;

5.组织学术讲座;

6.负责处理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

7.负责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、教研室等单位组织实施学院确定的科研计划,负责组织跨单位、跨学科的科研协作攻关;

8.负责全院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、立项、中期管理、验收、结题工作;

9.根据院科研奖励制度及实施细则,组织科研成果申报和评奖工作;

10.负责组织稿件,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选活动,向各级各类刊物投稿;

11.根据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,积极开展教育发展及相关问题研究;

12.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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