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处工作职责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2-08-27 14:50
科研处工作职责
科研处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工作职责是:
1.根据国家科学研究发展总方针,遵照国家、省有关部门及校本部的科学研究发展规划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负责编制全院的科学研究规划和年度计划;
2.负责科研管理制度建设,逐步完善科研奖励制度和实施细则;
3.负责建立和管理学院教职工学术档案,负责科研资料归口管理、存档工作;
4.负责组织全院科研、学术交流和对外学术活动;
5.组织学术讲座;
6.负责处理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
7.负责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、教研室等单位组织实施学院确定的科研计划,负责组织跨单位、跨学科的科研协作攻关;
8.负责全院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、立项、中期管理、验收、结题工作;
9.根据院科研奖励制度及实施细则,组织科研成果申报和评奖工作;
10.负责组织稿件,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选活动,向各级各类刊物投稿;
11.根据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,积极开展教育发展及相关问题研究;
12.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