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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(试行)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2-10-28 14:52

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(试行)

 

第一章 总则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立足国家改革大局和本学校发展的需要,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稳定、教学活动规范、教师队伍科学发展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、学科建设不断推进;实现全部教学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以培养合格的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能性人才为目标;建设一个更具职教特色,并有较强预警功能和两校教学质量保障功能的教学督导体系,达到提高学校教学工作执行力和办学水平,加强教学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的监督、指导和反馈系统的目的,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职业教育法》、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》、教育部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》、教育部等九部门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(2020—2023年)》等国家政策法规,对标教职成司《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》,遵照四川应用、西昌现代两校的相关规定,设置教学督导机构;结合两校之前督导工作经验及问题,制订督导工作暂行办法。

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分工、督导人员的聘任条件

第一条  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贯彻实施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,以质图强。为加强对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,指导各部门做好督导准备工作,学校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教学督导办公室,负责教学督导相关工作的推进实施。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督导工作小组,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教学督导工作。

第二条 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

学校设立教学督导领导小组,组员由校级领导、各二级学院(部)院长(主任)组成。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,全面负责学校的督导工作,督导室负责人任副组长,负责学校具体的督导工作。主要职责如下:

1、研究制定全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。

2、统筹调配人员及经费,部署全校教学督导工作。

3、对教学督导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。

4、督促检查与考核各职能部门、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。

 教学督导办公室构成及职责

学校教学督导领导小组下设教学督导办公室,教学督导办公室设主任(副主任)、专职行政各一名,由学校任命。

教学督导办公室在学校教学督导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直接对主管校长负责并接受教务处的业务指导,做好全校教学督导的组织、信息收集、反馈与指导工作。主要工作内容如下:

1、制定完善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
2、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工作计划和总结。

3、负责学校各二级学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的抽查、全校性的专项调研及配合各二级学院(部)教学督导小组解决重难点问题。

4、抓好“日检、周报、月小结”工作。“日检”即督导室每天对教学情况进行巡查,及时发现、反馈、解决问题,掌握第一手材料,每天填报《督导室督导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。“周报”即将一周内的总体情况汇总,分析整理,上报学校主管领导。“月小结”即在每月对教学情况进行一次总结, 找出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事件,提出改进和指导意见,上报学校主管领导。

5、抓好“三检、两会、一通报”工作。“三检”即期初、期中、期末三次定期抽检,每次抽检各有侧重。“两会”即期中分别召开一次中、高职学生座谈会,期末分别召开一次中、高职学生座谈会,听取教师、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“一通报”即用《教学督导简报》,通报教师教学情况、推广先进课程改革经验等。

6、搞好资料的填报、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如每天按时填报《督导室督导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;每按时收取二级学院(部)教学督导小组填报的《院(部)教育督导工作用表》(附件1),并做好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
  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小组构成及职责

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督导小组,教学督导小组由院(部)根据实际情况组建,院(部)负责人任组长,组员原则上应包括院长(主任)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学秘书和1-2名骨干教师。

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小组,具体负责本院(部)的教学督导工作。按《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》的要求做好本院(部)教学督导的组织、信息收集、反馈与指导工作。主要工作内容如下:

1、制定完善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
2、制定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的工作计划,于开学第一周内交到学校督导室存档;制定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的工作总结于放假前一周内交到学校督导室存档。

3、具体组织实施本院(部)教学督导的组织、信息收集、反馈与指导工作。

4、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填写的《     院(部)教育督导工作用表》(其中《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      院(部)督导记录表》和《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校院      (部)督导听课记录》为必须交的工作用表,且每周不得少于1次,其余工作用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填写)交到学校督导室存档备查。

  教学督导成员的选聘条件

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。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;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正确认识校情,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明确“督”与“导”工作的辩证关系,认同督导者与受督导者的合作关系。

2、热爱职业教育事业,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,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治学严谨,作风正派,实事求是,办事公正,坚持原则。

3、坚持做学习型的督导工作者,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党和政府教学改革政策,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掌握高职、中职教育教学规律,了解职教督导工作的前沿新动态,能与时俱进地更新教学督导理念,以服务职业教育发展为宗旨,不断探索创新教学督导方法。

4、校内督导员选聘师德高尚,身体健康,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水平较高,具有一定的调研能力,熟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工作能力强的教师担任。一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,也根据专业需要选聘部分中级职称的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。

第三章   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范围

第六条  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 、西昌现代职业技术学校两校的高职、中职教育中的全日制教学和非全日制教学所有专业、所有形式的教学和教研活动均属教学督导范围。主要包括:

1、两校各专业的理实一体线下教学、线上教学、实践实训实验教学、毕业论文教学、顶岗实习教学、产教融合类班级教学的督导。

2、二级学院(部)教学管理、教研活动、专业建设及成果转化等工作的督导。

3、教师队伍建设、打造优秀教学团队方面的督导。

第四章    教学督导工作职责

第七条  制定并实施教学督导工作制度、计划,并按计划开展教学工作检查、教学巡视等督导工作及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指导工作。

第八条  适时组织教学督导员进行业务学习与培训,开展调研考察、经验交流等活动,追求督导工作规范化、实效化、科学化。

第九条  对两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分析研究与评估;对学科、专业、课程和教材的建设方案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、检查;对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、教学计划执行、教学保障及考试纪律等进行督导,提出建设性建议。

第十条  对教学质量监控、教研活动、实训室申报和建设、实践实训基地建设等进行督导。

第十一条  教风、学风的督导。督导处安排督导员随机抽选课程,对课堂教学、实践实训教学、考试、毕业论文教学、顶岗实习等教学环节进行督导。

第十二条  对教学改革类科研项目和建设一流课程的选题、项目申报、项目执行、项目结题验收、成果鉴定、成果转化、申报请奖等教学研究环节进行督导;

第十三条  对校地合作、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等办学类型的教学工作进行督导;

第十四条  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教学评奖、评优、评估等活动;参加教师职称晋升、非教学人员转教师岗、新进教学人员的教学考核;参加学科带头人选拔及考核、教学研究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督导

第十五条  参与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、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考核;

第十六条  建立教学督导工作档案。定期对教学教研督导工作进行总结,撰写调研报告和《教学督导工作简报》,为学校提供决策参考。整理归类教学督导的各类电子和纸质文件,登记造册,规范存档。

第十七条  完成学校下达或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。

第五章 教学督导工作行为准则

第十八条  要从有利于学校发展和改革的大局出发,服从、服务于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督导。

第十九条  要深入实际,实事求是,讲求实效,不搞形式主义。

第二十  教学督导工作要客观公正,正确掌握标准。提出的督导建议应中肯、确切,体现严肃性、公平性及针对性原则。

第二十一条  教学督导工作要有计划性,避免主观随意性,力求与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同向同行;并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,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学校下达的任务。

第六章   教学督导工作方式方法

第二十二条  参加与教学督导相关教学工作会议及各种教学科研活动,做好督导活动记录、客观评价,提出建议。

第二十  深入线下线上课堂、实验实训室、顶岗实习场所、产教融合基地教学场所,对照班级课表、课程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表、教案、教学日志记录、课堂纪律等,开展听课、考察,做好记录,与老师交流,给予评价和建议。

第二十四条  调阅有关部门和教师的教学文件、教学资料。包括:教学日志、实训室记录、教学大纲、教学实训计划书和实训总结、教材、教案、讲稿、教学课件、考试试卷袋内文件、学生作业、实验报告、毕业论文指导过程记录和答辩记录、顶岗实习任务指导书等等。做好记录,通过交流、评价,提出建议。

第二十五条  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、问卷调查、随机调研、督导邮箱等形式,广泛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向有关部门直至校领导反映和汇报存在的问题,提出疏导矛盾、改进教学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第七章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

第二十六条  会议制度:每月召开一次此时段参与督导工作人员的碰头会,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体督导人员参加的研讨会,每学期初开展一次督导人员学习会,每学期末召开一次督导工作总结会。

第二十七条  工作制度:每周开展二次以上形式多样的教学督导活动,参加人员由督导室随机抽选并提前2天通知。教学督导工作实行一事一记,一会一报的工作制度;

第二十八条  反馈制度:将督导工作形成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到二级学院、相关职能部门,作为评价、考核部门或个人的参考。并向分管校领导、高职和中职校长汇报情况,请示对策,以指导下一步工作安排。

第二十  材料归档规范管理制度:教学督导工作会议记录、纸质和口头请示汇报记录、培训工作记录、督导员的听课记录表、教学督导工作总结、调研报告、督导信息记录、教学督导工作简报等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档案,都分类规范归档保管,并做好编号存档备用。

第八章  

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。

附件1:院(部)教育督导工作用表(新) 附件2:督导室督导情况统计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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